豪门炮灰逆袭(完)(2 / 2)

傅时钧眼神亮了下,但还是倔强地看着他,用行动表明自己想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苏醉只好妥协“喜欢,最喜欢你了。”

再拖下去,他都要软了,也不知道傅时钧是怎么忍住和他在这里batte的,真是个狠人。

傅时钧这才心满意足,“我也最喜欢你,从那天宴会见到你开始,就喜欢了。只是我那时候没有意识到。”

苏醉哭笑不得,同时心底又有一个角落柔软的塌了下去,仰头在他唇角碰了一下。

男人含着侵略气息的回吻很快重重地落下来,唇瓣被挤开的一瞬,苏醉听见支线任务完成的提示音。

叮支线任务1人生赢家攻略男主女主bosss已完成进度100

新手专属阶段任务奖励2000经验值已到账,请注意查收恭喜宿主完成该支线任务,预提经验值余额已全部存入存折

谁能想到,冷酷残忍霸道的霸总boss内心却有着如歌般的少年情怀呢,或许他内心其实最想成为的并不是说一不二的霸总,而是一只小奶狗吧不管怎么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都是好猫。恭喜小炮灰解开了boss的心结,顺利迎娶boss,共享气运,走上人生巅峰看,这整个天下,都是boss为你打下的江山

苏醉“”行吧,傅总的脑回路和系统的词库都很神奇。

他真的怀疑乌龟精傅总是不是有个小本本,用来专门记录他的小辫子。

连几年前没直接回应的告白,都给他记得清清楚楚。

流如黄金的夕阳沉沉跃入海平线。苏醉的声音低了下来,半哑着嗓子警告“不准再咬了”

三十年后。

李文琢牵着未婚妻不,准确地说已经是他妻子的手,走在商场里。

他停在一家店里,亲手为妻子挑了一件玫红色的羊毛大衣,“我觉得你穿这个会很好看。”

妻子的视线在这死亡玫红上停留几秒,呵呵一笑“你的直男审美还真是几十年如一日。”

李文琢被嘲讽也不生气,只说“别人穿上不好看,但你长得白,我觉得说不定会很不错。”

妻子虽然对死亡玫红非常排斥,但哼了半晌,还是别别扭扭地拿着衣服进去试衣间。

导购员嘴巴很甜地奉承“先生和夫人感情真好。”

李文琢笑了笑,没说话。

他和妻子是商业联姻,一开始匆忙回国订婚的时候并没有感情,这让他原本以为,自己的婚姻会变得毫无趣味。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妻子相处多了,他却发现这个表面上娇软可爱的女人,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温婉。

她在人前挂着一张任谁都挑不出错的笑脸,却会在他做错事的时候,幸灾乐祸地吐槽他。

他不爱她,她也不客气,对他只维持着表面上的体面。

但就是这么随性的态度,却让当初被生活死水困住的他,觉得世界鲜活了起来。在婚礼上握住妻子的手时,忽然觉得能有这么一个联姻对象似乎也不错。

而后就是按部就班的结婚工作生孩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可能是二十年前,也可能是十年前,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已经不能适应没有妻子的生活了。

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正在回忆着和妻子的过往,余光忽然看见一个路过的清洁工,神色一怔。

那是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妇女,和世上无数操劳过度的中年妇女一样憔悴而沉默,唯一不同的是,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五官很周正,可以看得出年轻时大概是个美人。

他看着这个低头专注地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不知为何,忽然有些怅然,像是被什么魇住了,心中涌起一股上去和她说两句话的冲动。

但这时候,他妻子从试衣间出来了,有些不高兴的招呼他“老李,来看看你挑的衣服。”

玫红色一贯被称为死亡色,能将原本长相七分的人,硬生生拖累到四分,但他妻子长得白皙高瘦,气质又优雅,穿上这样艳丽饱和的颜色,只显得美艳动人。

他便转眼忘了那个奇怪的清洁工,对着妻子心满意足地笑开了,得意道“哎呀,李太太皱什么眉呢,这不是很漂亮吗”

有些感情初见时并无轰轰烈烈,但静水流深,过的久了,就过成了生活中永不褪色的印迹。

几十年岁月一晃而过,经历过一段完整的人生,苏醉再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一辆车上。

他神色有些呆愣,张开细瘦的手指,微微蜷缩,像是想抓住什么已经不存在的东西。

旁边的中年男人看到他脸上的失落,笨拙的安慰他“儿子,别害怕,今天过去,你就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

苏醉不清楚什么情况,就中规中矩地嗯了一声,让系统把这个任务世界的资料传给他。

这个世界和他上次待过的世界背景差不多,但除人之外,还有鬼妖共生,人类中有群特殊的玄门中人,被普通民众称为天师。

原身和他的名字一样,也叫苏醉,祖上是天师世家,但在他太爷爷那辈就断了传承,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生活。

不巧的是,原身遗传了在他们这支血脉中罕见的体质,从出生时就比常人多长了一块灵骨。

因为这块灵骨,原身出生当日生母就大出血而亡,从小经常见鬼遇妖,几次都差点儿丢了命,直到父亲翻出老祖宗留下的辟邪灵玉,才终于勉强护住了他。

但灵玉也只是解一时之急,不久前请来的一位大师断言,原身体质特殊,不仅克死母亲,成年之日,灵玉就会再也无法遮掩住他的气息,届时百鬼暴动,原身必死无疑。

像是为了验证大师的话,原身十七岁生日刚过,灵玉就崩裂开一条缝,原身再次开始遇到危险。

就在这时,原身青梅竹马的哥哥了解情况后,他认识一位玄门高人,可以帮他取出灵骨。

原身的父亲病急乱投医,便忙不迭地答应了,让高人为原身取出了灵骨。

此后原身就不再见鬼撞邪,看似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原身的父亲对高人千恩万谢,但他不知道的是,儿子所经历的这一切,并不是巧合,而是有人精心下的局。

原身身上多长出的那块灵骨,并不是在成年那天会把他害死的东西,相反,是一件对修行极其有益、同时也对妖兽有着无与伦比吸引力的宝贝。

原身祖上是驭兽世家,只有族内天资极其优秀的后代,才会长出这种灵骨。

拥有灵骨的人,成年前由于躯壳过于孱弱,会引来妖鬼觊觎,成年之后,却会让百妖臣服。

在原身出生之前,那位“高人”就看出了苏母腹中胎儿的特殊之处,当时就想用原身炼制鬼婴,但苏母护子心切,拼着神魂俱裂也要护住孩子,才没让他得逞。

“高人”计划失败,又蛰伏十几年,等到原身十七岁,堂而皇之地将原身的灵骨抢夺走。

原身失去灵骨,不过三年就暴毙而亡,而高人却将原身的灵骨悄悄炼制成丹药,自己只吃了一点儿,大半都喂给了视若亲子的侄子,也就是这本书的男主。

男主很快凭借着灵骨的药效洗筋伐髓、重塑根骨,从不受重视的旁支弟子,一跃成了玄门百年不遇的天才,原身却阳寿未尽,死后无法入轮回,灵魂徘徊世间,怨念缠身成了厉鬼。

数年后,原身凭着一腔执念,去找带有自己灵骨气息的男主复仇。

但此时男主已经修为已经小有所成,费了一番功夫便将他斩于桃木剑下。

斩完还对小叔奇道“这鬼口口声声说我抢了他骨头,可我掐算他死时是206块骨骼,完完整整,一块不缺,哪里少了这年头,连鬼都学会碰瓷了。”

小叔眼中闪过一丝心虚,却很快压下“生前品性不端的人,死后也是一样行骗,既然他已魂飞魄散,就别想了。”

男主闭了闭眼,无奈道“也只好这样了。”

此后,男主使用着从原身灵骨中汲取出的天资,不仅以绝佳的天资实力碾压了玄门中绝大部分人,还收服了上古神兽朱雀做伴侣,成了玄门中高不可攀、令人仰望的神话。

然而,纸毕竟包不住火,在原书剧情的后半段,这件事还是被男主的对手通过蛛丝马迹揭露了出来,无数人指责男主和小叔踩着一条无辜的生命变强,男主纯善的形象一时间岌岌可危。

不过,事情刚传出苗头,不等玄门裁决事务的人员到来,男主就果断对做下错事的小叔启用家规,打断了他十几根骨头,到叫裁决所的人不好再苛责什么。

而后男主又押着满身是血的小叔去原身墓前忏悔,并向原身还活在世上的父亲赔偿了一笔常人难以想象的巨款,每逢清明,还会亲自去原身墓前祭拜。

不巧遇上闭关,就请族中亲友代替自己去祭拜,几十年如一日,无论风雨,从不间断。

他这一举动赢得了玄门中人的交口称赞,人人赞叹他光明磊落、大义灭亲、心性仁善。

那些腌臜事明明是他小叔一力而为,男主就算是受益者也非主动,按理说不知者不罪,冤有头债有主,这主怎么也找不到男主头上去。

但男主却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丝毫不为自己辩护,只几十年如一日的去做,这份心性,不愧是玄门实力强劲的新一代楷模

至于原本应该最可怜最无辜的原身,除了在夸赞这位玄门楷模时被当做衬托的绿叶,再也没有人提起过。

苏醉刚读完原身短暂而潦草的一生,车辆正好在一栋大楼前停下。

苏父神色很疲惫,他看着这个被大师批命克死生母的儿子,眼神有些复杂,但还是缓缓说“小醉,你放心,等过会儿高人帮你把那块邪骨取出来,你就再也不用看见那些脏东西了。我答应过你妈妈,要把你健健康康地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