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节荒城(1 / 2)

唐砖 孑与2 2480 字 23天前

除夕不见月,楼兰古城已经显得无比的破败,这种破败不是说到处是残垣断壁,而是说那些厚厚的灰尘,整座城市里都铺满了灰尘,一些蓬蓬草被夜风吹着在地上移动,传来的沙沙声让整座城市显得更加的幽静。

星光照不亮街市,火堆也不行,橘红色的火焰染红了人的面庞,狄仁杰手里拿着一卷书,身上披着大氅,是白熊皮的,但是在夜色下他的熊皮大氅却好像变成了黑色,所以就出现了奇异的一半白,一半黑的怪异景象。

他偶尔换一下手,将拿着书的那只手靠近火堆暖和一下,坐在他对面的许敬宗喝了一口酒对狄仁杰说:“小杰,你确定再这样没有月亮的夜晚黄鼠能找到地道的入口这是一个什么道理啊,大白天看不见,有月亮的时候也看不见,非要在这样的夜晚才能瞧见端倪”

狄仁杰放下手里书对许敬宗说:“先生,该看的我们都看了,该找的我们都找了,结果一无所获,这座新城里的人还是不见踪影。

程叔叔将这里的边军已经彻底的清查了一遍,就差拷问了,学生以为他们没有说谎,楼兰城里的人消失不关他们的事情,既然我们已经看完了,听完了,现在就到了调查的阶段,阳光,月光对我们的调查没有丝毫的帮助,只会扰乱我们固有的思维。

既然已经开始调查,我们不妨蒙着眼睛重新认识一下楼兰,用自己的手再过一遍,什么曰子能比除夕这样一个黑乎乎的夜晚更好呢“

许敬宗扬起手里的酒壶朝狄仁杰举了一下以示敬意,大大的喝了一口又说:“你的样子像绝了你师父,我有时候怀疑,你们师徒两在杀人的时候是不是都会容不迫。”

“杀人其实是一个劳心费力的事情,自从我们有了家国之念,就认为不能随便把自己的同类杀死,并且用最严厉的惩罚来约束我们。

自从有了这些惩罚,我们杀人的手段就要变得隐蔽和诡秘,瞒过所有人的眼睛,这样才能独自享受杀人带来的愉快。

我师父说过,他最喜欢远古时期,大家就在腰里裹着兽皮,手持木棒,见到不顺眼的就一棒子敲死,见到顺眼的女人就一棒子敲晕带回洞里生娃,没有那么些花哨的招式,用不着辛苦谋算,也用不着三媒六聘,简单,一切都以木棒说话,多好的时代。“

许敬宗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不但他大笑,闭目假寐的程处默也哈哈大笑,程处默抽出腰里的横刀插在沙子上说:“俺老程也喜欢那个时代,不过你师父去了估计就是被人家一棒子撂倒的货,你的小身板也不行,倒是俺老程去了那个时代一定会活的风生水起。”

三个人谈笑言欢,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楼兰城似乎因为他们的存在显得有了一点生气,没人居住的房子很快就会破败,有人居住的房子就大不同,哪怕是一个破山洞如果有人居住也会显得生机勃勃,这是一个规律,有了人世界才显得大不同。

大唐的悍卒几乎是无所畏惧的,在来楼兰的路上,见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在沙子上飞奔的蝾螈,在石头缝里隐身的蝎子,这些东西不奇怪,但是遇到一头一丈多长的大蜥蜴这就稀奇了。参见大明轶事录,一位参将杀死了一条巨型蜥蜴,据说是龙。

这些悍卒见到大蜥蜴第一反应不是转身逃跑,而是欢呼着冲了上去,尤其以程处默跑的最快,蜥蜴想跑已经晚了,铺天盖地的标枪,弩矢已经飞了过来,等程处默追到跟前,跳着脚破口大骂自己麾下的悍卒,那只巨型蜥蜴已经变成了豪猪,身上全是标枪和箭矢,一张好好的龙皮这就毁了。

书院里从来就不会浪费东西,有喜欢做标本的就把这蜥蜴的皮肉全部去掉,将骨头剔出来做成标本,蜥蜴肉也没有被浪费,被程处默和那些士兵吃掉了据说有点酸不好吃。

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飞快,狄仁杰站起身举着火把四处观望一下,有点担心的对许敬宗说:“先生,黄鼠已经下去很长时间了,怎么还不见上来,学生有点担心了。”

许敬宗摇着头说:“黄鼠祖祖辈辈都是吃这碗饭的,打洞钻地对他来说是小事一件,再等等,说不定就上来了。”

正在说话间,一只漆黑的人手就从沙子里钻了出来,几个士兵连忙拉着这只手往上提,沙土飞扬间,浑身湿漉漉的黄鼠就从地下钻了上来,抛掉手里的铲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清水漱掉嘴里的沙子,三两步窜到火堆跟前就开始,直到脱得,这才拿干布擦干了身子,狄仁杰连忙将自己的大氅给他披上,连声问道:“你找到水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