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旌书吾名(2 / 2)

纵兵夺鼎 夺鹿侯 2526 字 10天前

仿佛两军相见而不设任何防备一般的豪迈,令素利及其麾下部众皆赞叹不已。

不过实际上,燕北却并没有鲜卑人想象中那么光棍,且不说为了会面素利他身上穿两层犀皮甲还觉不够,更套了一层扎铁叶大铠才觉得保险,只露出两眼眉心与嘴唇正中的铁兜鍪护住整个脑袋。扎甲大铠最高处将脖颈与兜鍪完全重合,整个上半身都被铁叶甲护得结实,也显得整个人魁梧非常。而腰畔银青色的绶带悬挂着一方小巧的金印,正是张纯为燕北制作的叛军镇南将军印。

不提他本身的防护便使得十步之外劲弩不可伤,左右还有同样穿大铠戴兜鍪的高览与王当呢,高览持着丈五铁矛在燕北右侧侍立,王当则腰胯环刀左手提一方铁盾傲然而立,带着戾气的眼睛盯得与他对视的鲜卑汉子浑身发毛。

铁铠与高览王当给了燕北对视一众鲜卑人的信心,而他身后的四个校尉部兵马全部以战阵排列,两翼轻骑中军步卒,前锋则以强弩充当,保证一旦双方发生冲突,在最短的时间内坐镇中军的沮授便会传令前锋杀出一条血路,护燕北三人回还阵中,左右王义与孙轻率领骑兵自鲜卑部落推进绞杀……至于如果沮授不愿发兵救援?他身旁提刀御马的李大目会让人断了他的财路吗?

综合以上所有,燕北敢跨步出军,以轻生豪杰之态迎着素利,视其千余奔马部众如无物。

尽管退一万步讲,燕北大可不必如此作态,身后两万兵马压阵,只要素利脑袋不傻就不会杀了他让整个部落陪葬。但燕北所求可不是让追随他的众多兄弟为他赴死复仇。

多的不说,燕某人也没想过称王称霸,但多多少少要等他死后,有哪些秉笔直书的真男人将他的生平编著成史,冠以世家、本纪之类的称号吧?

当燕北立在素利面前时,遍身铁铠的燕北带给他扑面而来的压迫感,旋即更为心惊……素利本人在鲜卑当中身量便已是很高,足有八尺,可如今站在燕北面前竟难以俯视,甚至还要稍稍仰视。

想到这里,素利才发现自己在面对燕北时不自觉地已经弯了脊梁,连忙深吸口气立直了,这才以右手抚胸说道:“吾为素利,见过燕将军。将军兵威甚盛,遣使于素利,已是看得起素利,阁下……请入部落,且饮薄酒一壶稍洗风尘。”

已经站到别人部落门口,哪里有不进去的缘由,燕北回头看了一眼,各部校尉已经在事先划定的地方开始准备扎营,缓缓点头对素利笑道:“请!”

燕北曾进过许多草原上鲜卑人与乌桓人的部落,但没有一次像如今这般,好似巡查自己领地一样骄傲并光明正大。在他进入素利部落之前,曾以为素利的部落在草原上已经是比较大的二流部落,或许与那些小部落能有什么不一样,可实际上让燕北失望了……这个部落尽管非常庞大,却如其他小部落一般蒙昧。

只有基本的以物易物,毛毡帐篷以血缘关系成群地扎在部落之间,帐与帐之间的空地相连便成了道路,每十几个几十个笑族群中便有一两个看上去比别人华贵的毛毡帐,部落中到处是猎犬,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狗叫,天空上偶尔传来一声响亮的鹰唳,听上去空灵而寂寞。

这里与汉家城郭差的太多,用了很长时间,这座在燕北看来风餐露宿般的部落便完全展现在燕北面前。而在他看来,鲜卑部落中唯一可取的便是他们对军事的成就了。那些削掉头发的鲜卑马弓手在部落中随处游曳,间隔不过百步便会遇到鲜卑人巡逻的队伍或是哨台上的发式诡异的胡人弓手虎视眈眈。

当他们徒步走到属于素利的高大毡帐,望着帐外竖立起丈高的长幡,就算是燕北也不禁出言赞叹,“阁下的毡帐真是好气派!”

风卷起金钱豹尾,长幡迎风招展,上面用兽血写着燕北看不懂的鲜卑文,令燕北感受到浓郁的异域风情。男人总是爱极了幡与旌旗一类的东西,因为这些迎风展起的物件是一种象征,象征着男人的血与刀刃的光。

看到燕北的目光注视在豹尾幡上,素利舔了舔嘴唇,带着骄傲与崇拜的目光对燕北说道:“燕将军,这杆长幡就像您军队中的旌旗一般,素利的先祖为保住这杆豹尾幡不知流了多少血。

燕北笑笑,点头说道:“燕某很清楚……为了旌旗之上能书写吾之姓,燕某也不知杀了多少人了。”

作为庶民尚且不如的奴隶之子,他不应当拥有野心,因为整个天下的人都不会认为他有配不上这个野心的能力,尽管他所谓的野心只是想要过上与贵族平等的生活。但谁又知道人的野心因何而起?也许仅仅是因为看见了一鍪马肉升腾起缭绕的香气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