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6章 公民的尊严(1 / 2)

权力之门 温岭闲人 2476 字 16天前

黄宁生说:“浩东,老沈,我可以说几句吗?”

徐浩东说:“没人不让你说话。”

黄宁生说:“这案子我也知道一点。一千两百万元的赔偿,看着挺多的,但其实不算多。”

徐浩东哎了声,“说事实,别先下结论。”

黄宁生说:“国家对冤案错案的赔偿,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人身自由赔偿金。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害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是按天赔偿,即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一天的冤案赔偿金,去年是约两百八十五元,咱们云岭工资水平高,每天约三百二十元。他坐了十八年牢,提出人身自由赔偿金两百万元,没有超出法律的规定。”

徐浩东警觉地说:“老黄,你是搞水利的,什么时候研究起法律来了?”

黄宁生说:“我是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将近十年来,这个冤案的材料,我收到过五六次了。”

沈腾说:“老黄,你别理他打岔,你继续说。”

黄宁生说:“二,侵害健康权的赔偿金两百万元。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两百万元。四,家人受害赔偿金一百万元。五,家人精神损害赔偿金两百万元。六,财产受损赔偿金两百万元。七,十几年为冤案而奔走的费用一百万元。”

徐浩东哦了一声,“这么一说,一千两百万元好像真不算多啊。”

沈腾说:“当事人最初要求的是两千万元。这一千两百万元,是法院与当事人商量的结果。但法院党组和赔偿委员会不敢作主。毕竟,毕竟一千两百万元,在全国还没有先例。”

徐浩东沉吟着嗯了一声。

黄宁生说:“二十八岁到四十六岁,祖父祖母去世,妻子下落不明,父亲母亲乞讨为生,两个孩子从小失学,刚起步的企业夭折……十八年,十八年的冤案,长到足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毁了一个家庭啊。”

徐浩东问沈腾,“老沈,说说你的想法。”

沈腾说:“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确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怎么通过国家赔偿制度实现正义恢复,补偿当事人被夺走的人生,体现司法机关的诚意呢?这非常考验司法智慧。首先,不能将这些申请天价国家赔偿的冤案当事人污名化,动辄扣上狮子大开口的帽子。当事人在蒙冤十八年之后,仍然愿意申请国家赔偿,将自己的诉求在法律渠道内表达,本身就代表了对法治的信任,咱们的司法机关,要对得起这份沉甸甸的信任。”

徐浩东点着头说:“这毫无疑义。”

沈腾说:“其次,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对冤案赔偿实施的坐牢等于上班的标准,固然很简便,但很可能没有完全覆盖到公民的真实损失,这在之前很多冤案赔偿时都广受诟病。咱们的立法机关,应在充分吸纳民意之后,用足既有的司法政策,通过提高精神损害的标准,最大限度地挽回那些被冤案夺走的人生。”

徐浩东又是点了点头。

沈腾说:“总之,冤案受难者的千万级的国家赔偿申请,目前虽然尚难得到法律的全面支持。但是,人的尊严和国家司法公信是无价的,这是全社会的共识,应该让法定赔偿标准逐渐真实反映中国人的尊严和公正的价值。”

徐浩东瞅着沈腾说:“你不是很明白吗。”

沈腾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本来就不是我的工作。市法院吃不准,向省高院报告,省高院退回后,市法院又向市政法委报告。杨凌他们不敢拍板,事就到了我这儿,可我也吃不准,于是,事就到了你这里。”

徐浩东问:“当事人现在什么状况?”

沈腾说:“父母年迈多病,自己住院,女儿出嫁,儿子结婚,在一私企打工。还有一个孙子,一个外孙女,全家住的是老房子,六十多平米。”

黄宁生补充说:“大概,大概与你家的老房子差不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