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理解不了就对了(1 / 2)

喷神 浙东匹夫 3116 字 9天前

“孟哥,这边的情况是这样的……”小杏仁权此芳像鹌鹑一样卑躬屈膝地,跟文化学历比她低了好多的前辈介绍了一番这里的情况。

那个听取介绍的,且称为光头孟哥吧,算是在场做节目的人里腕儿最大的了。

他已经做了四五年台里收视最高节目的主播(电视剧不算),最近两年很少出外场了,大多是在演播室里发表发表看法、和前方记者聊聊。少数时候则是把嘉宾请到演播室里,捧哏逗哏现场脱口秀。

今天也是刚好有空,加上权此芳实时回报的事件进展,让光头孟哥觉得这事儿有点趣,可以深挖,才亲自和助手赶过来,现场访谈。

多年的经验,让他还是颇有几分干货的。听了权此芳的简单介绍,孟哥立刻抓住了要点:

“这个事儿的关键,不是说服了一个亡命徒、减少了一起命案。那样专题就没做头了,只能当普通新闻播报。

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件,也说明了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目前我们的警方、刑侦办案,更擅长和那些老油条打交道,要么就是那些临时初犯、但是做了坏事后马上后悔,很快容易被吓住震慑的嫌疑人。

但是,对于那些此前处境优渥体面,因为冲动而犯了重案、以现有体制很难再有改过自新机会、从而突然心态失控破罐子破摔轻生的人,我们警方劝服对方的能力太低下了。社会也不能让那些体面的偶尔犯大错、重案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要是能在这一点上做文章,甚至发掘出一个解决方案,哪怕只是把这个社会问题改良一点点,那都是功德无量的,绝对可以变成轰动全国的大专题,收视率比央视高都有可能。”

从权此芳到卫书记,电视台和警方的两帮人,听了这番话后,细细咀嚼思索,都觉得深以为然。

孟哥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权此芳喟然叹息:“确实,现在的惩前毖后体制,对于严惩已经没脸没皮的惯犯,以及对好人偶然犯小错,都是很有效的。但是偏偏对于那些‘体面、有财富地位的好人,偶然犯重罪’缺乏一套让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对很多本性不坏、又在产业界/学术界做出成就的人来说,坐过牢就一身就此尽毁,自暴自弃还是很严重的。哪怕出狱后还能作为普通人衣食无忧,只怕也有相当一部分不愿意那样活下去。”

面对这种说法,师大法援中心这边的代表自然也有义务提醒对方、扫盲普法。

田海茉本人是学电子商务的,不是很懂法理学。便扯了扯闺蜜兼副主任的南筱袅衣袖,南筱袅心领神会,立刻纠正道:

“权记者,你这话也不能这么说。法律毕竟是有僵硬性的么。目前我国对于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的诸多限制,也是国情需要,毕竟保护了更多的人。”

权此芳不是很懂法,见专业人士都发话了,也就讪讪地笑了笑,算是认同。

不过挑起这个话题的孟哥却显然不是那么好说话地,他犀利地攻击道:“那这事儿就没有系统的解决方案么?法律如此,我们也可以总结一套更好的帮扶那些体面、偶然型重犯,让他们不要自暴自弃的法子……”

“孟主播,这事儿不是想的那么简单——能先关掉摄像机让领导说几句么?”警方那个谈判专家跳出来,先打了句圆场。

孟哥也不为已甚,头一撇,算是招呼摄影师先关机。

卫书记这才开口:“孟主播,说句难听的。《公务员法》、《律师法》,别的一堆人事类的法,之所以这么立,不给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任何悔过的机会。不问对方是蓄意犯罪,还是临时起意初犯、后来确实悔改了。

最重要的原因,说到底还是‘华夏还怕没有人么’?做官的事情,立言的事情,缺了谁转不了?国家人口这么多,体面工作就这么少,竞争这么激烈,不用给人悔过机会,也是给人民更多机会。当然,这番话出了这个门我是不认的。”

卫书记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

谁都知道这确实是立法时为了稳定而作的秩序妥协。

用法理学的法言法语描述,这叫“秩序的法益位阶超过了自由的法益位阶”。

(注:稍微扫盲两句,法理学上一般认为,立法时的各种权衡,都是在‘自由’、‘公平’、‘秩序/效率’这三项法益之间做出的。为了优化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需要在三者之间进行取舍。

大多数国家认为‘自由’或者‘公平’是最高价值,但是我国的法理学界一般认为‘秩序’是最高价值,至少我当年司考论述题要这么答才有分。因为在我国“稳定是压倒一切的”,而且国情是人口最多,法理学如果和国际接轨就太反动了。)

其实,国人之所以怕留下污点,甚至很多没犯过罪的人一旦犯事就直接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求死,和这不无关系。哪怕是药xx撞了人后宁可捅死再自己求死,只怕也有几分这种宁为玉碎的考虑(当然占的比例很小)。

不过,卫书记说这番话的本意,显然不是为了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