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累丝的奇迹(2 / 2)

因为之前拉过银丝,所以对于金丝的拉丝,陆子安心里还是有把握的。

他取出拉丝板,仔细观察着上面由粗到细排列着的四十多个不同直径的眼孔。

眼孔一般用合金和钻石制成,最小的孔比头发丝还要细。

他需要将粗丝拉细,就要由大到小,将金丝依次地通过每个眼孔。

黄金在金属中延展性最好,高纯度的黄金可以拔出极细的丝。

到底能多细呢?

有说可以将1克黄金,拔成一千五百米长的金丝的,也有说可达三四千米的。

当然,这些都仅仅是理论上的数字。

陆子安深吸一口气,慢慢进行拉制。

最初拉制出来的金丝表面粗糙,需要很大的力气,而且对腕力也有严苛的要求,要不是他以前拉过银丝,还真不一定能把握准确。

在这个过程里,陆子安始终沉心静气,每次金丝穿过不同的孔,便会剩下许多金屑。

直到拉了四五次后,才开始逐渐变得光滑。

初时还很粗,随着拉的次数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慢,丝也越来越细。

难得的是丝极细极长,却并没有断。

【这和银花丝的手法有些相似,但又在其上有些许变化,倒是挺有意思。】

【但是为什么叫花丝?这不是挺光滑的吗?】

【嗯,拉出来的单根丝表面都是光滑的,在行内叫“素丝”。】

【经过一定的加工,搓制成为各种带花纹的才叫“花丝”,才可以投入使用。】

【这位兄弟了解的很多啊,行内人吧?】

【不敢不敢,只是略有了解。】

陆子安一气拉了十来根,每根都很长,轻轻平放在桌面,精细到令人感觉眩目。

然后他挑出三根素丝,慢慢将其搓成一根线。

旋转的纹路非常简约,但因为他搓的素丝极细,反而有一种素净的美。

这是累丝里最简单、最基本的样式,但由陆子安做出来,又比平常的花丝精致了一些。

陆子安搓完一根花丝,大概比量了一下长度,认为做个步摇,就这一根就够了。

便取出一块玉料,用昆吾刀将其直接削制成了长形的圆梃。

然后他用昆吾刀镂刻出纤细的凹槽,打磨光滑后,金丝缓缓嵌入。

缠绕数周后,直接勒紧。

细金丝掐出云纹和叶片的轮廓,一只凤凰半隐在云纹之中,只探出一个脑袋,再以细密的小卷丝在轮廓里填平。

而后再用剩下的金丝缠绕成一圈一圈的链子,慢慢镶在凤嘴之中,于金链底部缀上泪珠形玉饰。

陆子安做东西向来习惯做到极致,哪怕是这泪珠形玉饰,他也做得极尽雅致。

打磨的手法、镂空的圆形,每个细节都令人感受到他的诚意。

更不用说花丝纤若毫发,造型虚实相间,一切都是如此的美轮美奂。

纯金本是片状材质,将它们处理成花丝,再进行各项精巧的编织造型,且细节处理到极致,可见难度之大。

其间不仅贝擎丝毫不敢动,甚至都不敢用力呼吸,生怕那细幼的金丝会一吹就断了。

尤其难得的是,陆子安做出来的步摇,不造作不浮夸不沉重,日常和盛装都相宜。

虽是金步摇,但是样式并不繁复,也没有那些累赘的大型花朵做点缀。

干干净净的玉梃,衬着金色的凤凰,给人一种奢华绝伦的美感。

【我感觉,陆大师这件作品一出,又要刮起一阵头饰的复古风了。】

【真的好美啊,好像以前陆大师给锦鲤小姐姐还做过别的簪子?妈呀真羡慕!】

【果然是别人家的男朋友,扭头把沙发上只会玩游戏的老公踹了一脚!】

众人的议论纷纷里,更多的只是对陆子安技艺的赞美。

而贝擎受到的冲击才是最大的,他虽然娶了蓓蓓,但其实他心里对传统技艺并无多大的感觉。

更不能理解的是,瞿家为什么坚持要瞿蓓蓓招婿,曾经他一直认为这都是观念落后导致的。

但是直到此时此刻,看着那典雅别致的金步摇就眼睁睁在陆子安手里成型,他才终于懂得,何为感动,何为奇迹。

他一点都不觉得金饰俗气,恰恰相反的是,金饰的华丽反而真正体现了它的难得。

很多承载文化的、有历史有故事的物品,都是由金银制作的,它们让后人在金钱这个衡量价值标准中,感受到自己的独特和根脉。

这也是为什么手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备受关注的因由,这些穿越时间的物品,有着千年的理由,它们是时间精挑细选的最好礼物。

贝擎看得目不转睛,虽然他不会做,但这并不防碍他欣赏并为此动容。

陆子安缓缓转动着步摇,仔细检查一番,微微皱起了眉:“可惜了……”